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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跟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时间是一年的我现在住了三个月不想住了,房东不想退押金!这个可以吗?我跟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时间是一年的我现在住了三个月不想住了,房东不想退押金这个可以吗?

合同纠纷 2021-04-06 20: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如果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2、当做定金处理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有约定从约定。
    4、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
  • 租房没到期承租人不想租了,但是依约返还了租赁物、承包物等,且并无其它不履行合同义务情形的,出押人有权请求债权人返还押金或已扣除损害赔偿后的余额。因此,如果租房合同已终止或解除,也不存在拖欠租金等相关费用与物品损坏的情形,房东仍然不予退还押金,与房东协商还不能解决,可以请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派出所协调解决,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 可以退。押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
    在违约时将会被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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