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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再婚了。可以减少孩子抚养费吗?

离婚 2021-04-07 08: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根据司法解释,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你好,如果孩子的实际需要比原来大,可以要求对方增加抚养费用
  • 你如果经济水平下降,没能力按照约定或判决支付抚养费,可以申请降低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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