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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男方父母是否婚前买房,产权属于儿子名下,如果婚后房子加了妻子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面临离婚,房子是一人一半吗?以及男方母亲结婚时送给儿媳妇的贵重物品可以作为传家宝收回。

离婚 2021-04-07 17: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后父母一方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这种情况下,只能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么分的原因是考虑到我国的国情,父母出资买房,为的是自己的子女能过上美好的生活,倾其所有资助子女买房。
    如果此时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将有失公平。
  • 你好,如果你家里买了一套房,然后你在结婚之前把这套房子的房产证上加上了你女朋友的名字那么这种情况下,就表明这套房子是你跟你女朋友共同享有的,你们两个都有权处分这套房子,你们都是这套房子的所有权人,所以这也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 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一般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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