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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职人员时签署的劳动合同书和竟业协议书里边都是有竟业条文,可是也没有标出赔偿金,我想问一下此爱岗敬业限定条文是不是合理,根据是重任?

合同纠纷 2021-04-08 19: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以后,赋予了劳动者在“竞业限制”方面的义务,因此,单位应对签订了“竞业限制”条款的劳动者给予一定的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二款规定: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条款的同时,要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补偿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后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条款失效。
  • 六年你可以要求六个月的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你可以要求赔偿金。竟业限制必须给工资,否则你可以不受协议的约束。
  • 你好,劳动合同中的竞业补偿条款不是必须的条款,没有也不违反法律规定,当然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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