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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追尾自行车,人没事干,需要住院。

交通事故 2021-04-09 08: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车辆追尾全责属于交通事故,一般来说进行赔偿之后,是不需要扣分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您需要向对方当事人进行赔偿。同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会再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这里有一个法律上的“一事不二责”的原则。也就是说,您已经为自己违法交通安全法的行为承担了法律责任(赔偿对方当事人的损失),付出了违法成本,就不再进行处罚了。
    交通事故责任由交警划分,如果你的车正常行驶,并措施得当,而前边的车突然刹车,又不属不可抗力,那么前面的车应负全责或主要责任。
    具体由交警划分责任。
    如果造成人身损害的,则责任一方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 建议你们报警,交警根据事故事实来划分责任双方根据责任比例承担责任
  • 你好,请问你们报警了没有,如果报警根据事故认定书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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