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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给儿子婚前买了一套房子,2007年买的,全款买的,总房款31万我当时拿27万儿媳妇拿4万,写的是我伪名字,2008年结婚,婚后3年改了儿子和儿媳妇的名字,是买卖过户,没给钱,现在儿媳妇要离婚,请问一下,这房子怎么分,是他们伪共同才产吗?我还能收回吗?我给儿子婚前买了一套房子,2007年买的,全款买的,总房款31万我当时拿27万儿媳妇拿4万我还能收回吗?

离婚 2021-04-09 13:2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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