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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2017年8月23日面试X公司。面试时,面试负责人没有提到任何押金或培训费的扣除。入职后没有参加培训,扣了1000元押金,声称根据签订的劳动合同,离职时会退还押金。如果我早点走,这1000块钱就不退了。这合法吗?你好,2017年8月23日面试X公司。面试时,面试负责人没有提到任何押金或培训费的扣除。入职后没有参加培训,扣了1000元押金,声称根据签订的劳动合同,离职时会退还押金。如果我早点走,这1000块钱就

合同纠纷 2021-04-11 09: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单位收取押金违法,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九条 【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和要求提供担保】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2)《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十四条 【扣押劳动者身份等证件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 可以,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 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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