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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公告日期为1980年01月05日,其间经过多次变更,许可申请,商标更新,现在的专用权期限为2020年01月20日至2030年01月19日,其间到2020年01月20日的商标权有效吗?

2021-04-11 13:0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商标注册人的权利主要是指对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商标专用权应当包括:


    1、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该商标,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2、独占权: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3、许可使用权:商标注册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形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4、禁止权:对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人有权予以制止。


    5、设立抵押权:商标注册人有权在经营活动中以其注册商标设立抵押。


    6、投资权:商标注册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投资。


    7、转让权:商标注册人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其注册商标有偿或者无偿转让给他人。


    8、继承权: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可以依照财产继承顺序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 商标权的期限也称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它是指商标所有人在一定的时间内对注册的商标享有专用权。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的计算应自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所谓核准注册之日,即是核准注册公告之日。应注意,如果有提出异议,但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
    (1)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2)对于提出异议但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限如上所示,你可以作相应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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