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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事业单位2014年之前没缴纳社保的的职工有法律依据要求单位补交吗

合同纠纷 2021-04-12 00:2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补缴社保算连续缴纳,参保人员从参加社会保险之日起,就会建立个人缴费记录,如果中间有欠费的属期,补缴之后,个人缴费流水没有间断,个人缴费年限自然就会按连续计算了。
  • 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法》作了明确规定。五险一金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
    个人不需要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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