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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男方身患重病,女方多次出轨给男方带来精神心理伤害,要求离婚。家里怎么会有三个孩子?男方可以要求他心理补偿吗?

离婚 2021-04-13 08: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的规定,协议离婚登记后也是可以提起诉讼要求离婚赔偿的,需要注意的是,在离婚后1年内提出才可以。但是如果在离婚时就明确表示过不要离婚赔偿的,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2、如果选择起诉离婚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时,离婚损害赔偿需要与离婚诉讼同时提出;
    (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婚姻法的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如果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 我国婚姻法规定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其中,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
  • 由于生理原因,是否怀孕或者是否决定生下宝宝,是女性能够单独作出的决定,而男方无法单独作出此决定。因此就会出现女方在男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流产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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