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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A结婚7年,有一个女儿。婚前,他父母买了一套房子,上面写着他父母的名字。现在想买房。如果只写女方的名字,男方以后可以分离婚房的钱吗?

离婚 2021-04-14 08: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按照此规定,首先是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法院判决归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但是如果婚后还贷,是属于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工资奖金还的话,该款属于夫妻共同,如果离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您的父母可以就房屋的赠与问题写一份赠与协议,其中明确表示将房屋赠与您一人所有。这样房屋就可以认定为您的个人财产了,您妻子无权主张分割。当然了如果想严谨和稳妥一些的话,可以找律师将此过程做律师见证,以增强其合法有效性。
  • 可以让你父母写一份赠与协议,明确赠给你一个人,再做一份律师见证,可以避免以后两人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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