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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有高温补贴(但没有夜班),对吗?

劳动纠纷 2021-04-14 09: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达到35℃以上可向单位要高温津贴,举个例子

    武汉市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8元,执行时间为每年
    7、
    8、9

    三个月,按实际工作日计算。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武汉市总工会专门发通知要求,各单位及部门应严格执行高温条件下对劳动禁忌的标准: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并在12时到15时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二、上夜班、“三班倒”有没有高温津贴?

    对此,武汉市总工会经济和劳动保护部负责人的答复是,高温津贴发放的条件只取决于工作环境是否为室外、工作环境温度多少,而跟“朝九晚五”还是上夜班等无关。如果上夜班期间的办公室温度达到33℃,就应该得到高温津贴。该负责人还说,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后,“劳务派遣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因此应拿与正式工一样的高温津贴。

  • 不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发放高温补贴的原则是存在高温期间工作的事实。如果星期六星期天你们有上班,有考勤记录,那么则不应当扣除,反之则应扣除。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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