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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全款买房,借了10万。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婚前,女方的名字加在房子的产权上。婚后离婚财产如何分配?婚后加女方名字怎么办?

离婚 2021-04-19 06: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购买的房屋:
    1、婚前由一方购买,并在结婚之前办理了产权证,该房屋为购买方个人财产;
    2、婚前由一方购买,但在结婚之后才办理了产权证,在此情况下有两种情形:第一是,婚前已经支付了全部的款项,只是产权证是结婚后才办理的,房屋应为个人财产;另一种是,婚前以个人名义通过按揭贷款的形式购买,但在结婚之后才办理产权证的,则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此种情形中,有争议的是,在婚前已经支付了大部分的款项,产权证是婚后办理的,婚后只支付了很少部分的款项,离婚时房屋的归属到底如何认定,有争议;具体的归属应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定。婚前购买房屋的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比较多的情况还有,虽然婚前是一方购买,产权也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也共同出了资。对此种情形下房屋权属的认定应该依据上述所述进行确定,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在购买房屋时最好是把两人都登记为产权人,或者就房屋的归属有一个书面的约定。
    3、婚前继承,婚后分割的房屋,属于夫妻个人所有。
    4、结婚或婚后,夫妻通过协议的形式约定,婚前购买的房屋为夫妻共有财产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女方的名字的财产,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分配,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 夫妻个人名下的财产,是婚后购置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婚前的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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