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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人持有的2006年的法院离婚判决书丢失,去法院档案室也找不到,怎么办?

离婚 2021-04-19 12:2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离婚判决书丢了,还有当时法院出具的生效证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离婚判决生效后应予出具证明书的通知1991年10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我国驻外使领馆和国内有关部门最近向我院反映,他们在工作中对当事人所持的我人民法院第一审离婚判决书无法判断是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给工作带来不便,因此,建议我院采取措施,妥善解决。
    经研究,通知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未上诉的第一审离婚案件的离婚判决,在上诉期届满发生法律效力后,原审人民法院应向当事人出具该判决生效证明书并加盖院印,以此确认该判决业已发生法律效力。
  • 要看具体的法律文书类型,不过一般法律文书撰写,都要写明当事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住址等必要信息,接着写明双方的事由,比如说离婚协议,那么就要写明双方自愿离婚,并要就子女财产等问题写明。再往下面可以写双方的违约责任怎么样,最后就是双方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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