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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婆感情好和,为两个小孩我不想离婚,可老婆总躲避我,我想问问如果她起诉的话分居多久会解除婚姻关系?

离婚 2018-10-17 05: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需要具备两个要件:一是分居是因夫妻感情不和,二是分居满两年。
    如果离婚诉讼中,诉讼当事人一方不到场,通常法院不会判决离婚。
  • 若双方就离婚涉及的问题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时,就要进行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时,法院仍会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以及当事人的诉求对财产进行分割。
    首先,要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次之,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 一、法律上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
    二、离婚方式只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三、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四、关于诉讼离婚
    (一)协议不成,可以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到法院诉讼离婚,如无超过20万的财产,法院收取案件受理费240元。
    (二)诉讼离婚案,一般在被告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法院是否准予离婚掌握的尺度“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通常的情况是第一次起诉判决不准予离婚,6个月或一年后再起诉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三)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夫妻共同债务平均分担。
    (四)小孩抚养1.小孩从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2.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
    3.孩子满10周岁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五)小孩抚养费
    1.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3.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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