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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姨丈母娘家的孩子在工地意外死亡,现在关于赔偿金分配问题我想咨询一下我姨丈母娘家的孩子在工地意外死亡,现在关于赔偿金分配问题

损害赔偿 2021-04-22 17: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意外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意外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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