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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妈妈1994年结的婚,2001买的房屋且备案在爸爸的户下,如今离婚了,房屋是做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分的吗?

离婚 2021-04-24 14: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双方购买的房产一般登记在一方,主要是男方的名下。但根据物权法的基本规则,登记簿上记载的所有人为所有权人,这样对夫妻另外一方是不公平的,也是不符合实际的。《婚姻法解释
    (二)》第19条对此做了特别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一方婚前承租房屋和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的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协议离婚不成的,可以起诉到法院离婚,具体可委托律师代理。
  • 您好,房子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您可以要求一半的份额。您还需要法律帮助的话,可以打电话给我,我将为您提供免费咨询。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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