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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不是因为感情才和医院离婚的。我们写了离婚协议书,但是双方签字都没有盖章。是否有效?

离婚 2021-04-26 00: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双方的离婚协议已经由民政部门的盖章,那么这份离婚协议已经具有法律效力。原则上双方都必须遵守。如果一方想反悔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以内进行起诉。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即双方协议离婚的,且对于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协议的,如对该分割协议反悔,认为存在欺诈、胁迫等影响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则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对离婚协议变更或者撤销。
  • 离婚协议并不是在签订后,立即生效,而需要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之后,把离婚协议备案在民政部门后,才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 村委会盖章的离婚协议书无效。若夫妻感情确破裂,可协商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由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并发放离婚证。而村委会并不具有该职权,因此,由其盖章的离婚协议书也没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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