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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女性,昨日签的合同书孩子抚养权我交给男性了,婚早已离了,而我如今又要想回小孩的孩子抚养权,彼此商议失败,我想问一下我想回孩子抚养权也有期待吗,应该怎么办?

离婚 2021-04-27 17: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若干意见》第十六条规定: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一旦抚养权变更得到支持,原先给付的一次性抚养费可以要回,而且可以让对方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 可以协议变更或者起诉
  • 可以书面协议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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