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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这种情况下,和别的公司签订了酒店衣柜的制作合同,做了一半,和甲方发生了不愉快的事情,不想合作,同意按合同违约金支付,前期完成的工程可以从预付款中扣除吗?

合同纠纷 2021-04-28 11:0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陈述的情况,你可以要求退回订金。虽然你们没有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但对方开具的收据已是双方存在租赁关系的初步证明。由于你们约定具体的租赁期限,按照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人。”,你可以要求解除租赁关系,退还订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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