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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没有人,我的东西放在走廊里,却被别人拿走了,不够盗窃,我该怎么办,听说几个人没看见,我又不能去别人家搜查,怎么办,报告失了,我的东西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1-04-28 13: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交警部门补报案,请参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二条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另外一点,保险公司已经查勘了现场,因此,不能以没有事故认定书为理由拒赔。至于具体的赔偿金额,要按你的投保情况和保险条款确定。
  • 你好,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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