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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好朋友,有二十万的存款让我保管,以前的取款汇款是我给她处理的,她生病了,自己不能汇款,后来他丈夫认为我在骗他妻子的钱,我后来把这笔钱还给她丈夫,但是我朋友当事人去世了

离婚 2021-04-28 22:0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丈夫去世,无遗嘱的,财产由其配偶、父母、子女共同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 一般情况下,债务人死亡后,如果其留有遗产,那么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遗产继承人主张权利,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协商不成,债权人向法院起诉,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用债务人遗产偿还债务。因此,如果债务人死亡后留有存款,那么债权人可以在这笔存款的范围内获得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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