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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里挪用公款罪,在其中的公款私存是怎么评定,到哪里签署?

综合法律 2021-04-29 08: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挪用公款罪怎么认定?

    收款人未按时将收到货款交回单位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的认定

    根据本法第185条、第272条和本条规定,认定此问题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1、收款人是否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2、收款人所收回的货款是否属于公共财产。


    3、收款人是否将货款归个人使用,包括进行非法活动、进行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末还。如果收款人未将货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营利),且未超过三个月时,不应认定为犯罪;如果超过三个月,且收回的货款属于数额较大(即达5千元至1万元)时,则可以挪用公款罪论处。

  •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挪用资金罪,根据我国《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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