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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些人欠我一笔借款一直不还,电話也待机,找不到人。有借条,可是借条是他的一个职工打的,店暂停营业了,借条上边有她们店内的会计盖公章。我该怎么要?

综合法律 2021-04-29 11:1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对于借款合同而言,债务人有义务在合同到期时返还债权人相应的借款。同时诉讼作为解决问题的方式,其所有的一切都需要由证据来证明。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而言,属于实践性合同,债权人不仅要提供借条证明借款合同存在,还需要提交收据、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材料证明自己确实已经将钱交给了借款人,这样的情况下合同才成立。
    诉讼的最终结果是法官在综合全案证据的基础上进行判决的,我们无法预测结果。
  • 你好,债务纠纷根据借条的具体内容,是有诉讼时效的,如果对方一直不还,建议你尽快起诉以免耽误诉讼时效,也可以带着借条去咨询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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