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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哈尔滨现在工作的地方租了半年的房子,现在公司的人事和领导要我离开别的事件场,我不想去,让我辞职,我该怎么办?什么?快点!什么?什么?快点!什么?什么?你能告诉我该怎么做吗?才能保护自己的权利?

合同纠纷 2021-04-30 17: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劳动合同法》第37条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者辞职时,并不需要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只要提交了书面的辞职报告,不管用人单位是否批准,30日后他就可以离开工作岗位,用人单位也必须为其结算工资,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而在试用期内的更简单,只要提前3日和单位打个招呼,而且也不必提交书面的辞职申请。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其实就没有员工辞职的审批权。
  •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您的情况只能由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您本人提出辞职是无法得到经济补偿金的。可以收集证据,提起劳动仲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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