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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的儿子开店向我借钱,没有第三者,我个人付钱,有借的日期,也有他的签名,这是法律保护还是法律生效?

合同纠纷 2021-05-01 12: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大概是利息超过24%是高利贷民间借贷的利息由双方约定,但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四倍的,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如果借钱的人不还钱,债权人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的话,只会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判决利息,超出的不判。《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六、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七、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十、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借贷关系无效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 签字的的人就自己的签字受法律约束,承担法律责任,是否能得到法律保护需要根据事实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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