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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是个人开设的小加工厂,上面有个人开设的工厂,从他们那里拿行李,他们按行李付款,打工,现在的情况我已经不做了,他们还欠债,拖拖拉拉,我手里有文件,上司也签了字

离婚 2021-05-01 13:1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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