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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去年我在广州打工,不幸被小偷偷了手机等,不能买手机分期付款,2598元,先付500元后,每月从我的卡里取221元,我9个月,先付500元=2489元,还欠109元,现在他们说我9个月的利息

刑事辩护 2021-05-01 17:1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分期不属于P2P借贷。
    P2P是英文person-to-person(或peer-to-peer)的缩写,意即个人对个人(伙伴对伙伴)。又称点对点网络借款,是一种将小额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一种民间小额借贷模式。
    分期付款实际上是卖方向买方提供的一种贷款,卖方是债权人,买方是债务人。买方在只支付一小部分货款后就可以获得所需的商品或劳务,但是因为以后的分期付款中包括有利息,所以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同一商品或劳务,所支付的金额要比一次性支付的货款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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