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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汽车司机打开侧面的油箱盖,在路上修理汽车,后面没有放停车标志,我坐电动汽车通过,没有看到安装,警察判断司机的全部责任,但是在申报保险的时候,司机不接电话就无视我,我该怎么办呢?

保险纠纷 2021-05-02 00:1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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