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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量一下……去找工作的路上,第一次拉人,说不怎么收钱,口头商量价格,然后被运政检查车辆,罚款1万元,偶然一次,不收费,不是违法运营吗?处罚合理还是需要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 2021-05-02 13: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原告只起诉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复议机关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追加被告。
    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另一机关列为共同被告。第八条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的,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第九条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审查原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同时,一并审查复议程序的合法性。
    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对原行政行为合法性共同承担举证责任,可以由其中一个机关实施举证行为。复议机关对复议程序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
  • 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申请复议
  •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也就是说,公民只要是觉得行政行为侵犯了他自己的合法权益,他就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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