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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班制的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符合法律规定吗?如果不符合,应该如何解决这样的问题?

争议解决 2021-05-02 15: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工时制度】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休息日最低保障】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 【工作时间延长限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你们到劳动监察大队可以投诉单位的违法行为
  • 根据法律规定,每天工作超过8小时以外的时间为加班时间,加班时间的工资按以下标准计算:平时加班是平时工资的
    1.5倍,周末加班是平时工资的2倍,国家法定假日加班是平时工资的3倍。单位有权安排补休,如不补休,就要结算加班工资
  • 申请劳动仲裁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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