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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单是2017年购买的,但由于营业员的失误,我的重病保险被选为不继续保险。我没有支付保险费,只支付了一部分保险费。现在保险公司没有说明这件事。我现在可以解除保险合同申请退款吗?

保险纠纷 2021-05-02 17:0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解除海上保险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由于被保险人的故意,未将其知道的或者在通常业务中应当知道的有关影响保险人据以确定保险费率或者确定是否同意承保的重要情况,如实告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合同解除前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2、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需要注意的是,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责任开始后,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均不得解除合同。
  • 保险理赔工作的程序一般是:审核保险单与有关单据,查勘灾害事故现场,确定灾害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受损财产是否保险标的,核定保险标的损失程度,及确定和计算应赔付的金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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