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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丈夫在2014年的交通事故中去世了。他是化工企业的员工,但不是因为工人死亡。我有一个五岁的女儿。工厂答应每月给我女儿400元的救济金,到了18岁,现在工厂倒闭了。工厂应该一次付剩下的救济金吗?

交通事故 2021-05-03 20:0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我国的《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
      拒此可知,企业破产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企业必须是经营上的严重亏损;再是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另外,如果企业具备了企业破产条件,其要进入破产程序还必须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其破产,这样企业才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 职工因工死亡后,需要照顾到其其直系亲属,按照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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