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们公司在江苏盐城,我们公司的女职员怀孕了,身体不舒服,向公司请了2月7日到3月15日的长假。在此期间,公司的一部分社会保险是否也由个人承担,我们公司有明确规定,长假期间由个人承担个人和公司的一部分社会保险。我们公司在江苏盐城,我们公司的女职员怀孕了,身体不舒服,向公司请了2月7日到3月15日的长假。在此期间,公司的一部分社会保险是否也由个人承担,我们公司有明确规定,长假期间由个人承担个人和公司的一部分社

保险纠纷 2021-05-04 18: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社保公司和个人按照各自承担的比例缴纳,社保承担比例会随着政策法规的变动而调整,具体可以到当地社保中心咨询了解。

    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生育保险1%全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0。
    8%也是全由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

  • 我国法律规定,孕妇生产后的产假期间将继续享受社保待遇,同时,孕妇原单位将按照规定按照上月社会保险缴纳基数继续缴纳,个人缴纳部分孕妇可以自己交给单位,由单位统一缴纳;也可以与单位协商,由单位代扣或垫付,以后归还
  • 员工请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为其缴纳社保。用人单位给职工购买社会保险是国家规定的属于用人单位的义务,这是基于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之上,与职工是否请假没有关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盐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