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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方便蜂总仓的新员工,员工上班不能带手机上班,所以手机统一交给门卫保管,下班时拿着手机发现手机丢失了,手机买了一千多人,工厂只补偿三百人。这样处理合理吗?如何向厂方寻求合理的补偿?

劳动纠纷 2021-05-05 06:0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在企业进行动迁的时候,需要重新选择企业地址,并进行员工安置。但员工可能对新的工作地址并不满意,其利益可以说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损害。如果员工不愿到新地方上班的,公司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因客观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为由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按照你在该公司的实际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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