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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拆除了,所以决定不租房子,但是也有必须租须租房子,住在旁边的小房子里。现在小房子因为不明原因烧毁了,租客的东西烧毁了。我们应该赔偿吗?谁来赔偿我们?

损害赔偿 2021-05-05 10:1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国务院《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时,如果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拆迁房屋的价值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要对房屋进行评估。评估是针对房屋的总的状况评估,其中当然包括装修,而不是仅仅就装修进行评估。
    评估是由具有房屋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的。其标准一般是按照市场价格。
  • 拆迁租赁房屋应当考虑两个因素,一是保护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所有权人可以选择货币或房产调换的补偿方式,二是保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应当说,拆迁租赁房屋涉及补偿安置和解除租赁合同两个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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