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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工作时手指骨折,医生说要休息三个月,他是厨房柜台的安装工,他的工资是工资上涨,公司没有给员工买保险,这三个月的工资公司按什么标准赔偿,按工资还是按以前的工资计算,有营养费等补偿吗

保险纠纷 2021-05-07 08:3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最低工资,最低工资的含义是: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 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 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 根据具体赔偿项目分析,例如一般工伤的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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