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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超过50岁但未享受退休待遇,仍然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单位上班,这种情况在实务审判中到底属于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女职工超过50岁但未享受退休待遇,仍然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单位上班,这种情况在实务审判中到底属于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种情况在实务审判中到底属于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损害赔偿 2021-05-08 10: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主要区别在于:劳动关系是由非平等主体之间建立(一方是用人单位、一方为自然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隶属的、受管理和支配的法律关系,如劳动者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听从用人单位的安排与指示等;而劳务关系由平等主体之间建立(合同方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相对方之间不存在管理和支配关系的法律关系。二者的受国家干预性程度、争议解决方式以及受调整的法律均不同
  • 单位同农民工形成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劳动者在法定工作年龄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如果是劳动者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享受退休待遇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的应该是劳务关系
  •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还是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由《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进行规范和调整,劳务关系是建立在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双方之间存在的仅仅是一方付出劳动而另一方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不存在一方当事人是另一方当事人的职工这种人身依附关系,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法律义务和社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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