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想离婚,我想问你。

离婚 2021-05-09 09:5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 离婚有两种方式,双方对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协商一致的话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直接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协商不成需要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两年以上、外遇、家庭暴力、赌博、酗酒、吸毒等)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非过错方还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金,未满两周岁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已满两周岁未满十周岁的话需要看哪方抚养更有利有其身心健康成长,已满十周岁的话尊重孩子的选择,未抚养孩子的一方有义务支付抚养费,以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为宜,建议能来电叙述案件细节,从而为你作出更准确的答复。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