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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让我去吃饭,我和朋友都喝醉了。我也不记得当时因为什么和别人吵架,没有打对方,但是朋友伸出手,被别人轻伤了。我有责任吗

刑事辩护 2021-05-09 12: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打架致使被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2013年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引入了刑事和解制度。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害者就赔偿问题达到协议,取得受害者谅解的,司法机关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一起喝酒的人是否要承担责任,要看他对死者是否有劝酒的行为,也就是说要看他是否有过错。一般来说,劝酒者在这几种情况下会被判定有过错: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等过错行为与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 你好,根据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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