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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我妻子结婚四年,期间没有任何收入,结婚的时候女方也没有陪嫁东西,离婚的话彩礼是不是属于我们共同财产我和我妻子结婚四年,期间没有任何收入,结婚的时候女方也没有陪嫁东西离婚的话彩礼是不是属于我们共同财产?

离婚 2021-05-09 17:2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是否共同财产要结合具体情况决定。第一,关于彩礼的问题,以下情形应返还: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单位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第三项应以双方离婚为前提。第二,关于嫁妆的问题,结婚登记前配送的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为女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姻登记后陪送的,女方家人明确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的也为个人财产,未明确的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彩礼和嫁妆双方有书面约定的按照约定。希望我的答复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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