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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照片他人相片,放进手机里给他人看,但不放进在网上是否算侵害他人的隐私保护

刑事辩护 2021-05-11 17: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故意诋毁诽谤她人名誉涉嫌诽谤罪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自诉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
  • 偷拍他人隐私属于侵权行为,《侵权责任法》规定,公民的民事权益依法受法律保护,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赔偿损失;
    7、赔礼道歉;
    8、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 你好,请问转你照片的人是以什么目的呢?是从事的营利工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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