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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先生,你好,我妻子1987年离婚,妻子和女儿(我妻子)离开原籍35年,户籍一直没有转移,现在老人和女儿回到原籍地,原籍地5年前计划好,村民得到了安置房。律师的妻子和女儿能分成安置房吗?原来的田亩有补偿吗?律师先生,你好,我妻子1987年离婚,妻子和女儿(我妻子)离开原籍35年,户籍一直没有转移,现在老人和女儿回到原籍地,原籍地5年前计划好,村民得到了安置房。律师的妻子和女儿能分成安置房吗?原来的田亩有

离婚 2021-05-15 13:3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什么是安置房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安置房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
    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 如果遇到了安置拆迁房问题的,可以与当地的征收拆迁补偿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对于被侵犯的权利可以提起诉讼来解决。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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