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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朋友去看房子,经纪人让我签了看房子的合同,我也没看里面的条款,就签了我的名字和电话,我的朋友不知道我签了看房子的合同,我的朋友从别的经纪人那里租了房子,第一个经纪人说我的朋友违约,给了她违约金,但是合同是我的名字我和朋友去看房子,经纪人让我签了看房子的合同,我也没看里面的条款,就签了我的名字和电话,我的朋友不知道我签了看房子的合同,我的朋友从别的经纪人那里租了房子,第一个经纪人说我的朋友违约,给了她违约金,但

房产纠纷 2021-05-21 11: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卖方违约,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合同规定的交房期限过后,卖方未履行合同,买方可以及时向法院起诉,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合同法》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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