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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一个难题,二手房交易不清楚成交价多少钱,为了更好地防止成交价小于卖价过多,到时筹不上充足首付款,能够在合同书中承诺成交价高过卖价,买家能够撤销买房,随后拿回订金和介绍费么?实际应该怎么写呢?

银行 2021-05-24 14: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担保法》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以上规定,定金是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方式,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所说的定金罚则。订金一般没有惩罚功能,双方履行合同时,充作价款。
  • 你好,要看合同如何约定而定
  • 你好,最新的二手房买卖的具体流程为:
    1、您先让买家看一下您老家的二手房,也让买家看一下您的房产证书,让买家确认是否购买。
    2、买家确认要购买之后,你们商量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具体内容,包括房屋的价款、房屋的具体情况等等。
    3、合同的内容确定之后,,你们就可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了。
    4、最后你们在约定的时间交价款,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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