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我和老婆协议离婚,同意房产过户给儿子,儿子我抚养,儿子现在3岁半,离婚协议写的是等儿子18岁后一起去过户给儿子,离婚协议生效后,请问以后女方后悔房子过户给孩子,怎么办我和老婆协议离婚,同意房产过户给儿子,儿子我抚养,儿子现在3岁半怎么办?

离婚 2021-05-26 08: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登记在子女名下的房产属于子女一人,父母将不动产登记在子女名下是赠与,这种观点的依据在于:根据《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即房屋的所有权在法律上应以登记为准。既然父母已经以其子女的名义购买了商品房,并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那么房屋的所有权人就是其子女,而不是父母,这样登记的房产自然不能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再进行分割。
  • 女方名下的房是个人财产的离婚时不分割。但是如果女方名下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法院,由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 婚前房产证登记于女方名下,就是她的房子,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假如另一方可以拿出银行转账记录或录音等证据证明确实此房是由另一方全部出资承担首付及各种税费的,法院可以判决属于另一方的婚前财产;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黄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