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房子是公公买的婚后过户我老公名下,离婚有我的吗?

离婚 2021-05-26 13:0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认定婚后的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以房产证上记载的姓名为标准,而是看用以买房的财产,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该房产是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那么房产就为夫妻婚后的共有财产,无论登记在谁名下,都不改变它是共同财产的性质。
    至于离婚时,房产怎么分割,是可以双方协商的,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诉诸法院。
  • 住房登记人是公公,那么住房产权和夫妻无关。夫妻离婚时不能分割该住房产权。如果夫妻婚后参与还贷,可以凭出资证明,主张对公婆债权,可以要到这笔钱协议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雄安新区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