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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期间,为离婚,一方因装修房子借款,但未与另一方协商,算不算共同债务

离婚 2021-05-29 09: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方借款如果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情形的除外。
  • 夫妻一方的借款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根据婚姻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一方借款一般属于共同债务,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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