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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上班路上出了车祸,后来鉴定为工伤,9级伤残。公司不服,提出行政复议。公司不同意这是工伤。公司还说最多给我3万。我不同意。我该怎么办?谢谢你。

行政复议 2021-05-29 14: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如果单位没有为您缴纳工伤保险基金,则上述费用就不能从工伤保险基金列支,只能由单位按上述标准支付。如单位拒绝,您可以在取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上述费用。
  • 员工上班时间受伤的先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供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说明。社保局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属于工伤认定的决定。
    伤情稳定后,构成伤残的,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
    与用人单位工伤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发生车祸进行工伤维权索赔的需要:
    1、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
    2、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的,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公会组织可1年内提出申请。
    3、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4、认定为工伤的根据伤残级别计算工伤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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