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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交强险和第三者险。对方有交强险。我驾驶小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交警认定双方同等责任,对方受轻伤,医疗费用估计在一万元以下,伤者的医疗费由谁垫付?我已经为伤者垫付2000元,在责任同等的情况下,我可以拒绝再为他垫付后续医疗费吗?如果我拒绝垫付,那伤者的医疗费由谁垫付?我有交强险和第三者险。对方有交强险。我驾驶小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交警认定双方同等责任那伤者的医疗费由谁垫付?

交通事故 2021-05-30 09:2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交通肇事之后,一般情况下受害方可以自行垫付医药费。根据相关规定,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垫付抢救费用。
  • 从法律层面上,并未规定肇事者有先行垫付的义务,关于赔偿的问题交警只有权利组织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就只能由法院判决,因此在判决前垫付医药费都是肇事者自己自愿,肇事者不先行垫付是不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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